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这一地的新政策集中聚焦鼎力支持
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有序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近日,甘肃省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重点提出了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一系列措施,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扩大消费招招务实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此次《措施》结合甘肃省的实际情况,立足地方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在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上,《措施》提出,要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在支持电动化上,其中强调,要有序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措施》强调,要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建设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车位,2023年底实现运营高速(一级)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
在充换电价格体系上,其中指出,要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执行居民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除合表用户外)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高峰时段交易价格不低于平段交易价格的150%,低谷时段交易价格不高于平段交易价格的50%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
《措施》要求,各地要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开展动态评估,引导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保持在合理水平。
优化措施提供支持
围绕力推新能源汽车消费,《措施》还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的新政策。
在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上,《措施》提出,要取消二手车限迁规定,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制度,对已在商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中完成信息备案的二手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时,按照减流程、减材料原则办理相关转让登记。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同时,针对汽车金融支持,《措施》明确,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推动金融机构采取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减免分期手续费、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
《措施》还对停车管理提出了支持举措,其中提出,鼓励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及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城市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地下空间或改建既有停车设施等方式增建公共停车泊位,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重在落实力求效果
事实上,为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甘肃省多个地区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多措并举、统筹规划,出台务实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进程。其中,酒泉市制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促销方案,近期推出一系列优惠补贴等推广促销政策,鼓励和活跃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其中,为实现新能源汽车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甘肃省一些地市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环卫车、公务车和私人用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确保新能源汽车首先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共服务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提高占比,以示范带动推广,促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增强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酒泉市就提出,至2025年末,全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达8500辆以上;2027年末,全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达1.35万辆以上。
而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步推广,相关优惠政策相继出台,一些地方还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为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出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费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利用电网谷期时段充电。
据甘肃省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广目标如期实现,多个部门全力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保障设施,将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供地、供电建设计划;在交通主干道、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快速充电桩;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桩、换电站等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认真做好充电基础设施接网服务工作,保障充电基础设施无障碍接入,全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促销工作。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刘瑞向《中国汽车报》记者表示,越来越多的省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表明了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也有利于我国“双碳”目标的落地,有助于“美丽中国”建设。